陕西智和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检测报告
编号:(2021)陕智和验字第00000号
1.基本情况
委托单位:河南省某某市某某某某人民法院
检验检测目的和要求:申请对事故发生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郑州市某某某交通医院)的10千伏进线电源线路架设是否符合法律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
委托日期:2021年3月10日
受理日期:2021年3月23日
检验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某某某
2.基本案情
2020年6月2日凌晨3时50分许,某某某某通讯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某某某在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某某某某10千伏进线电源线路北侧二楼楼顶实施通讯光纤缆线敷设作业时,接近北二楼南侧偏上方的10千伏裸露电力线后,跌落在平房顶上身亡。
原告认为线路产权所有人架设的10千伏高压线路不符合规范要求,与建筑物间距过小,且电线裸露,对某某某某通讯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某某某的死亡负有责任。
3.资料摘要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5220—2005《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其中:
13.0.2款明确“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距离,不应小于表13.0.2数值。”
13.0.4款明确“lkV~l0kV配电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易燃材料做成的建筑物,对耐火屋顶的建筑,应尽量不跨越,如需跨越,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裸导线不应小于3米,绝缘导线不应小于2.5米。”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601—19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其中:
12.2款明确“绝缘导线与地面或水面的最小距离见表8。”
12.3款明确“绝缘配电线路应尽量不跨越建筑物,如需跨越,导线与建筑物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据: ”
a)中压,2.5米;
b)低压,2.0米。
“线路边线与永久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在最大风偏的情况下,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a)中压,0.75米(人不宜接近时可为0.4米);
b)低压,0.2米。
3.3中华人民共和国GB50061-2010《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其中:
12.0.7款明确“导线与地面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应符合表12.0.7的规定。”
12.0.9款明确“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应符合表12.0.9的规定。”
12.0.10款明确“”架空电力线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边导线与城市多层建筑或城市规划建筑线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以及边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建筑物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2.0.10的规定。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不再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物间的水平距离在无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表12.0.10所列数值的50%。”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1302-2018《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标准》其中:
8.0.1款明确“1kV~10kV架空绝缘配电线路导线的排列方式可采用水平、垂直、三角排列方式。”
13.0.2款明确“架空绝缘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应符合表13.0.2的规定。”
13.0.4款明确“架空绝缘配电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易燃材料做成的建筑,对非易燃屋顶的建筑,如需跨越,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架空绝缘导线与该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米。”
13.0.5 款明确“架空绝缘配电线路与邻近建筑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边导线与多层建筑或规划建筑线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以及边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间的最小净空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应符合表13.0.5中数值的规定;
2.边导线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在无风偏情况下,不应小于表13.0.5中规定数值的50%。
3.5《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其中:
第五条明确“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10kV电力线路为1.5米。”
3.6电介质击穿、空气击穿理论:(摘自《工矿企业电气设备试验》)
在电场作用下,构成电介质的原子(或离子)中的电子其运行轨迹发生偏移(见电子极化示意图)。
其特点是形成电子极化所需时间很短,因而可在所有电工频率(1011赫以下)下发生,它在所有电介质中都存在。电介质上施加电压后,介质中会流过大量的泄漏电流,当作用的电压超过某一临界值时,通过电介质的电流剧增,它完全丧失固有的绝缘性能而变成导体,这种现象称为电介质击穿。
对一气体间隙施加电压时,电流急剧增大,气体由绝缘体变成导体,气体中发生了火花放电。因为气体中常有微量带电质子,这些自由电子在外施电压下就沿着电场方向运动,如果所加电压不够高,电场不够强时,这些电子运动速度慢,积累的动能也小,撞在气体分子(中性的)上也不足以激励出新的电子来;当外施电压升高到一定程度,电子运动得够快,在两次碰撞间积累的能量已足以从中性分子中撞击游离出更新的电子来;这时由于不断撞击游离,电子愈来愈多,如气体击穿时电子崩示意图那样电子如雪崩一样增加(正离子同时也如雪崩一样增加)绝缘体就变成导体,气体介质击穿了。
当电压超过电子放电电压时,空气间隙发生火花放电后,便立即发展至对面电极,并形成非常明亮的连续弧光,电导很高,电流密度很大,电弧温度很高(如电焊一样),由于周围空气的急剧膨胀从而发出爆炸的响声。
3.7导线放电过程
正常状态下,运行的10kV导线带有正电荷电场、大地始终带有负电荷电场,由大自然的空气作为绝缘屏障而自然隔离开。根据空气气体介质击穿理论和大气过电压及其保护理论研究和SDJ-76《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第38条规定:额定电压10kV保护间隙的主间隙数值不应小于25毫米,其辅间隙数值为10毫米。合计电压10千伏保护间隙的最小值为35毫米,当大地负电荷通过其他媒介作为导体,接近或侵入其电场时,导线就开始放电,见如下示意图。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其中:
第二十四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五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二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八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第四十一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十九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明确“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明确“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勘查勘验过程
4.1现场勘查勘验在场人员: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委托代理人;
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被告委托代理人;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人民法院审判庭法官;
陕西智和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检测专家;
4.2检验检测报告的形成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二七人民法院(2020)豫0000司辅监0000号鉴定委托书鉴定目的和要求,陕西智和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组成检验检测鉴定专家组,于2021年00月23日前往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郑州市某某某某医院,对10千伏进线电源线路开展情况调查、收集资料,并进行现场检验检测。
检验检测专家在现场勘验的基础上,依据调查收集的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电力线路设计标准和规范,经过认真分析、依讨论合议的形式,形成最终检验检测鉴定报告。
4.3现场勘查勘验过程
陕西智和检验检测公司人员一行四人于2021年00月23日上午前往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郑州市某某某医院,开展了现场勘验和调查:
4.3.1检验检测
专家在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郑州市某某某某医院10千伏电源线路现场向法官、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宣告检验检测程序及纪律见下图:
4.3.2国网郑州供电公司交通北下线000号杆“T”接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郑州市某某某某医院10千伏电源线路杆号及杆上警示标识见下图:
4.3.3国网郑州供电公司交通北下线08号杆“T”接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郑州市某某某某医院10千伏电源线路头道跌落式熔断器分界杆见下图:
4.3.4郑州某某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施放光纤电缆作业现场及受害人某某某触电现场如下图:
4.3.5鉴定专家在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郑州市某某某某医院10千伏电源线路现场手持“激光测距望远镜”,进行头道跌落式熔断器分界杆至二道跌落熔断器受电电缆杆距离。如下图:
4.3.6郑州市交通路交通医院用电箱式变名牌如下图:
5.0案情分析说明
5.1国网郑州供电公司和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郑州某某某某《供用电合同》,已明确划分了国网郑州供电公司交通北下线00号杆“T”10千伏电源线路的分界,以分界杆头道跌落式熔断器下桩头导线0.5米处为产权分界点,该点以西线路产权归属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所有,分界杆及头道跌落式熔断器以东至线路产权归属国网郑州供电公司所有。详见国网郑州供电公司和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供用电合同》;国网郑州供电公司线路杆号及警示标识清晰齐全。
5.2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郑州市某某某某医院箱式变压器名牌标明,该用电变压器容量为400千伏安,单相线最大电流为69.28安倍,铝绞导线LJ-50平方毫米2户外架设环境温度400C时,安全载流量为174安倍,抗拉强度安全系数大于2.5,符合电力线选择规程规定。
5.3依据国网郑州供电公司交通北下线08号杆“T”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郑州市某某某某医院10千伏电源线路现存走廊通道状况分析,电源线路建设年限早于该处二层楼房建设时间,建二层楼房时有意避开了高压线路走廊通道,线下只建了一层平房,线路两侧建了二层楼房;经实测一楼顶部高度4.2米,二楼楼顶高度8.7米,分界杆与郑州某某某某受电电缆杆分别分别采用了12米杆、15米杆,两杆之间架设的导线为LJ-50平方毫米裸铝绞线,长度为15米,三相线呈三角形排列,北侧为A相电力线,该线在分界杆上悬挂点为9.4米、在受电杆上悬挂点为11.2米,A相线平均垂直地面为10.3米,垂直一层房顶6.1米,大于《架空电力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和《架空电力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数值。A相线投影线垂直二楼房顶水平线1.6米,A相线与二楼北侧墙体不存在平行水平距离。详见事故现场示意图:
5.3郑州奋拓通讯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等条款。
5.3.1郑州某某通讯有限公司没有向国网郑州供电公司、郑州某某某某进行申报,没有办理10千伏线下施工许可手续,于2020年00月2日凌晨3时50分许,私自安排从业人员擅自攀登郑州某某医院10千伏进线电源线路南、北两侧二楼楼顶,实施光线电缆敷设作业。
5.3.2郑州某某通讯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致使从业受害人员某某某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不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属无证上岗。郑州某某通讯有限公司不能提供受害人员某某某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及其上岗证。
5.3.3郑州某某通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和环境,存有极大的危险和危害性隐患,事前应告知每一个作业人员,必要时应设置专职的安全监督人员。郑州某某通讯有限公司有章不巡,在照明设备照度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违规指挥员工擅自攀登楼房冒着高压电威胁的风险作业。
5.4根据电介质击穿、空气击穿理论和导线放电过程,郑州某某通讯有限公司受害人员某某作业时,间接接近了高压电力线,引起高压电力线放电,瞬间使其跌落至一楼顶上,高压电力线完好无损。
5.5郑州某某通讯有限公司受害人员某某某生前,已年满18岁,身体健康,没有智障精神之类疾病,行为能力健全。在此次光纤电缆敷设作业中,擅自攀登郑州某某某某医院10千伏进线电源线路北侧二楼楼顶,明知夜间高处施工照明不足、有危险,没有拒绝冒险作业。没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条款维护自身的权益和义务。
六、检验检测结论
6.1在国网郑州供电公司交通北下线00号杆“T”接到郑州某某某某医院10千伏电源线路南北侧修建二层楼房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河南省郑州市交运集团公司郑州某某某某在线路南北侧修建了二层楼房后,改变了原有的线路供电运行环境,但是电力线所处空间与二楼房屋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6.2国网郑州供电公司交通北下线00号杆“T”接河南省郑州市某某某某医院10千伏电源线路使用的LJ-50平方毫米裸铝绞导线满足郑州市某某某某医院负荷需求,抗拉强度安全系数大于规程规定的2.5要求。修建的二层楼房顶部实属非居民区及人员集聚区、行人难以到达区域,可不采用绝缘导线。
6.3郑州某某通讯有限公司违规违章指挥受害人某某某等多名人员夜间在照明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擅自攀登楼房冒着高压电威胁的风险实施光纤电缆敷设作业,造成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七、附件:
7.1陕西智和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2检验检测人员职称证复印件。
检验检测专家签名:
陕西智和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