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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损坏鉴定机构分享某省变电站失压事故损失估值鉴定案

  变压器损坏鉴定机构分享【案情】

  2015年9月,某省煤矿采空区发生局部塌陷,造成某供电公司110kV变电站地基塌陷,致厂房、设备严重受损,1172、1173流神Ⅰ、Ⅱ线跳闸,110千伏变、35千伏变电站失压的重大事故。各方当事人因事故原因、事故责任、损失大小等发生纠纷,某省电力公司委托鉴定中心对此次变电站失压事故受损情况进行鉴定。

  【鉴定经过】

  鉴定中心接受委托后,指派司法鉴定技术专家、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组成鉴定小组于事故发生当日,奔赴事故发生地进行实地勘察,详细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及实际受损情况,主要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拍摄相关损失录像、相片;

  二、去供电公司运维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调查,询问变电站运行情况;

  三、与检修人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等座谈,调查了解案情;

  四、调取相关事故应急抢修、应急处置过渡供电、设备检测、调试、采空区勘测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相关资料,以及变电站固定资产登记卡片等资料,对受损情况进行了估算;

  五、调取变电站原始固定资产登记卡等资料,对变电站原始固定资产价值进行核算;

  六、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根据现场提取的资料,依据《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试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试行)》、《工程调试定额》2006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对供电公司提供的毁损、抢修数据、资料进行了详细核查计算;

  七、司法鉴定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会同变压器、开关、继电保护等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会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定额标准等,对变电站应急抢修、采取临时措施恢复供电、设备检测、调试、采空区勘测的已发生各项费用,以及对将该变电站恢复到安全运行状态下的费用进行详细的审查、核算。最终得出110千伏变电站失压事故损失估值。

  【鉴定分析】

  一、变电站受损情况

  设备基础及厂房受损情况:变电站整体下沉塌陷,设备区100m×100m区域不均匀地基塌陷,塌陷最深处约为20cm。110千伏8台开关、13组刀闸基础倾斜。设备区巡视道路三处鼓肚严重,电缆沟挤压变形。主变基础向东南角倾斜。35千伏高压室墙体扭曲外移约0.5m,围墙倒塌约15m。

  设备受损情况:1100母联开关、LH灭弧室断裂损坏;刀闸无法合闸,间隔引线不同程度出现过紧或过松情况;1、2号主变10千伏侧套管将军帽受损,3只套管底部破裂,主变漏油约5吨;10千伏3只穿墙套管、6只植株绝缘子拉裂;35千伏开关柜4组柜体变形,母线扭曲;流铁牵线路终端塔塔头左倾10cm。

  二、有关情况说明

  两台主变损毁估值,需根据对两台主变进行鉴定实验的结论,再行确定:(一)损毁估值按照两台主变固定资产余值计算;(二)如需对两台主变进行返厂大修,则要根据返厂大修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本次司法鉴定,两台主变损毁估值暂按陕西省电力公司同类变压器返厂大修招标之中标价格均值进行核算。

  【鉴定结论】

  经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专家、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变压器、开关、继电保护等专业领域专家进行会审,司法鉴定中心于2015年10月作出鉴定意见书,确认110千伏变电站失压事故损失如下:

  一、事故抢修发生的直接费用

  (一)变电部分

  110千伏事故损毁设备及连线、电缆拆除、更换设备恢复供电等40.84万元。

  (二)线路部分

  事故损毁线路、实施及附件、电缆拆除、恢复等22.63万元。

  二、应急处置过渡供电发生的直接费用

  (一)110KV变电站35KV配电室大修171.13万元。

  (二)35kV苏成、苏柠、流柠、流狼、流崔、流宝线检修54.89万元。

  (三)35kV苏柠线改造用于临时供电。苏柠线全线19.7公里,部分损坏铁塔导线拆除、更换、试验代供电100.24万元。

  三、设备检测、调试、采空区勘测费用

  (一)设备调试、检测试验费50.12万元。

  (二)采空区勘测费70.01万元。

  (三)变形观测、勘探技术咨询费37.77万元。

  四、站内直接损失

  站内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直接损失538.96万元。

  损失总计为:1086.59万元。

  【评析】

  这是一起因变电站地基塌陷造成变电站整体下沉,从而迫使变电站停运的重大电力生产事故司法鉴定案。

  受损的110千伏变电站于2007年12月29日投入运营。站内设备有主变压器2台,容量均为50MVA,110千伏2条出线,35千伏11条出线,10千伏5条出线,平均负荷约2万千瓦。变电站总共带用户12户,其中110千伏2户,35千伏5户,10千伏5户,为1条铁路、12座煤矿、1座电厂提供电力服务。变电站发生地基塌陷事故后,变电站整体下沉,110千伏设备区主变基础发生倾斜,主变10千伏侧套管受力破裂,漏油严重;1100母联开关灭弧室断裂、1100电流互感器损坏;所有110千伏间隔基础倾斜,II母刀闸合不上,1124流铁牵、110千伏I母电压互感器I母刀闸合不上,间隔母线出现过紧或过松情况;主变35千伏过桥引线变形拉直。35千伏设备区35千伏高压室墙体扭曲位移,35千伏开关柜柜体变形,间隔母线扭曲,导致变电站被迫停运,中断所有用户供电,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经司法鉴定中心指派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专家和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实地勘察事故现场,调取事故应急抢修、应急处置、设备检测调试、采空区勘测等实际发生费用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定额标准,对应急抢修、采取临时措施恢复供电、设备检测、调试、采空区勘测等已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该变电站恢复到安全运行状态下的费用进行了详细审查核算,并经变压器、开关、继电保护等专业领域的专家会审,最终确认110千伏变电站失压事故损失总计为1086.59万元(其中包括事故抢修的直接费用63.47万元,应急处置过渡用电发生的直接费用326.26万元,设备检测、调试、采空区勘探费用157.9万元,站内直接损失538.96万元)。

  纵观变电站塌陷事故,从法律层面有以下几个问题应当引起电力企业的高度关注:

  第一,关于变电站的选址。变电站是电网中变换电压,汇集、分配电能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电力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从而使变电站的选址、建设、投运成为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变电站的选址和建设,必须符合电力系统整体发展规划和布局的要求,必须遵循电力建设对变电站选址、建设、投运的一般规律性要求,综合考虑变电站进出线路经、运输条件、周边环境、地质水文条件等。而发案的变电站整体处于煤矿密集区,采空影响突出,地形复杂,地质环境恶劣,说明变电站在选址时存在一定问题,给变电站的安全运行造成隐患。

  第二、关于变电站的征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变电站动工建设之前,必须首先考虑电力建设项目所占用土地的合法取得和使用问题,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当地政府、企业对电力设施的迫切需求,都不能成为电力设施建设在没有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没有办理好相关土地征用手续的情况下,盲目上马、先建设后办理手续的理由。从变电站的建站看,虽然具有国家电网的审批手续和省电力公司的投资计划,但未在当地政府办理正式的土地征用手续,发生变电站塌陷事故后,给政府协调处理、事件索赔和保险理赔均带来一定困难。

  第三、关于塌陷损失估损。根据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书》确认,110千伏变电站失压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086.59万元,其中包括:(一)事故抢修发生的费用;(二)应急处置过渡供电发生的费用;(三)设备检测、调试、采空区勘测费用;(四)站内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直接损失的费用等。然而,应当说,变电站失压事故所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目前尚无法估算。比如说,(一)变电站的塌陷事故是否还会继续扩大,会不会给变电站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二)由于突然断电给铁路、煤矿、电厂等企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多少;(三)变电站后续抢修、非正常维护而产生的必要费用等等。因此,电力事故的发生,会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巨大的不利影响,作为电力企业应尽一切努力杜绝电力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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